承蒙学友HenryHou指引,读到Tortoriello和Krackhardt在AMJ(2010)上的一篇文章,讲两个组织之间的Simmelian Ties,感觉对于我最近说的Ecosystem之中的Multilateral Co-specialization的研究颇有启发。
首先,什么是Simmelian Ties?就是基于社会学家Georg Simmel(1950)的一些Ideas and Insights而由David Krackhardt(1998)而创建的一个说法,后又David Dekker 等细化、改进和operationalize。
(相关资料图)
Simmel是现代社会学领域大名鼎鼎的早期巨擎。多个社会学领域和分支的研究受其影响,比如Burt的Structural Hole。
我自己的博士论文研究多点竞争,也基于他Reciprocal Superordinates and Subordinates的说法而描述企业间在不同市场上具有Reciprocal Dominance的特点,此乃对手间跨市场行为Mutual Forberance的外在必要前提。
Simmel的一大特点,恰恰是对Reciprocity的强调。这也是社会学研究的一个基石概念。
Simmelian Ties是一个制造出来的概念,是基于Simmel的论述而构建的一个特定的关系模式。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圈子(Clique)之内的关系。
其一:不是Granovetter说的Weak Ties,而是Strong Ties,是强关系,交往频繁而深入。
其二,之所以是Simmelian,正在于这种关系是Reciprocal的。两个个体(暂且叫个体)之间的关系需求和认可是相互的。A与B之间互相都有与对方保持关系的强烈愿望和诉求。
其三,之所以说是构建的一个概念,正是把上述的Reciprocal Ties放在了一个Clique(小圈子)里了。Embedded in a Clique。B和C之间是Reciprocal的强关系,不仅如此,B和C都同时与同一个Clique之内的第三方A拥有Reciprocal的强关系。这样A就类似一个Broker。B和C之间的关系同时受它们与A的关系的影响。这正是三方关系大背景下的双边关系描述。
他们喜欢引用的Simmel原话是:
“Dyads thus have very specific features. This is shown not only by the fact that the addition of a third person completely changes them, but also, and even more so, by the common observation that the further expansion to four or more by no means correspondingly modifies the group any further”.
这句话很晦涩。不仅说了Triad,还有四个和更多的参与者。但到底如何,也没细说。但我猜测大概的意思是三边是个基准。只两边Dyads不够。多于三边也没啥新的刺激和改变。这倒让我想起Politics的定义,一定是A通过C搞定B才叫Politics,一定要有三方。两方之间就是合作与竞争。三方是基本的架构。但博弈论好像主要是两方。也许有新进展,从来没仔细关注过。
针对Clique中的关系,假想一个例子,可能不太准确。B和C是兄弟俩。A是一个Parent或者父母同盟。B和C之间的关系一定会考虑A怎么看他们或者管他们。B若对C不好,C就会去告状。B若要使C不去告状,就得做出基于这种考虑的特定行为调整。
当然,反过来,A的行为也要考虑B和C之间的关系。比如,A先对B说,你是我们最喜欢的孩子。然后A又偷偷对C说,你才是我们最喜欢的孩子。那么,B和C之间有时忍不住互相炫耀自己,A就露馅儿了。所以A也必须谨慎。这就是Triadic Setting下双边关系的Context或者Moderator。
此时,任何的双边关系,都是在三个双边关系和三方总体框架下来审视和考量。具体的机制和模式,他们都没讲,只是说强关系,Simmelian Ties。其实,比较意识流。
Tortoriello和Krackhardt(2010)的实证研究我没细看,说的是Intraorganizational Ties,一个企业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关系。这也就说到了分析单元的问题。上述的个体,可以是个体的人,小组,也可以是部门和整个组织。
如果把这个逻辑用到组织上,或曰组织之间的话,对生态系统的研究就有关照了。我所说的多边协作和多边依赖就可以借用这个Simmelian Tie的说法,至少是个Metaphor。其实,生态系统这个概念和称谓,也不过是一个Metaphor, 用周诗豪的话说,就是特定的Terminology。
我1993年读到JF Moore的HBR文章时,就眼前一亮。但他那个题目Predators和Preys貌似过分强调竞争的一面。其实,那才是更加自然和真实地生态系统。有天敌和分解者。到了其1996年的Death of Competition,生态系统的概念正式进入战略研究者的视野。
我一直的解读,包括我在(2004)的《竞争优势:解剖与集合》专著中对生态系统的描述,也都是泛泛的:所谓的一对一的竞争已经死亡,新的竞争形态是群组对群组的竞争,网络对网络的交锋,联盟对联盟的较量,制式对制式的抗衡。也就是说,是生态系统之间的竞争。Ben Gomes-Casseres(HBR,1996)和最近的Remix Strategy说的也是这个意思,Group-Based Rivalry。
直到Adner等人把生态系统引入到准核心文献,JOM (2007),大家才发现这伙人说的生态系统跟Moore (1993)完全不一样,只包括自己人,不包括外人。其实,这就更像上述的Clique概念。说白了,生态系统是一个小圈子。非请勿入。
我过去20多年间一直想象的,生态系统,就是一个俱乐部(Club),是会员制,是宽泛的组织,也是社交场所。是所谓的between markets and hierarchies的一种制度安排。是广义家庭和私有环境。总之,是“自己人”组成的一个圈子。
为什么我老把生态系统跟黑社会组织联系在一起呢?因为它就是一个类似帮会性质的存在。好像上个与Brian Wu说他也关注黑社会。无论你用什么称谓明装,enclave,clan,cult,clique, league,alliance,network,family,正规或非正规,紧密或松散,封闭与开放,是否会员制是独享专属与唯一排它,褒义、贬义,抑或中性,它就是一个小集团,小圈子。这是Clique这个notion给我带来的reconfirmation。
当然,学术发表的话,仍然需要和extant literature对话。否则,仍然是自说自话和倾情自嗨。
顺便说一句,别忘了,Barney(1991)也是发在JOM上哟。再过10年,Adner(2017)这篇文章的citation肯定crazy,不管你是否喜欢。这也是大家需要现在马上入坑的原因。当然,有个可能是,生态系统火不起来。但估计那是个小概率事件。潮流来了,也许,挡都挡不住,躲都躲不开。
20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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